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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适用于妊娠期为13周到20周的流产; 2.适用于常规处理方法无效的子宫收缩迟缓引起的产后出血现象
1.流产:起始剂量1ml本品(含相当于卡前列素250ug),深部肌肉注射,此后依据子宫反应,间隔1.5-3.5小时再次注射250ug。总剂量不得超过12mg,且不建议连续使用超过两天以上; 2.难治性产后子宫出血:起始剂量1ml本品,深部肌肉注射。大部分单次注射即有效。总剂量不得超过2mg(8次剂量)
1.急性盆腔炎的患者; 2.有活动性心肺肾肝疾病的患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