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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患者隐私制度

  1、 医务人员应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,不得泄漏患者的隐私和秘密。
  2、 在执业活动过程中应充分注意保护和尊重患者的隐私,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患者隐私。
  3、 医务人员在向患者或与其有关人员介绍病情时,应注意对涉及患者隐私情况注意保密。
  4、 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,要保护患者在诊治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公开的,而不愿他人知道的个人隐私。
  5、 未经患者本人同意,医务人员不得向他人泄漏可能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、病理生理上的缺陷、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。
  6、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将艾滋病患者或感染者的姓名、地址等信息公布或传播。


2007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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